根据济宁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管企业招标采购信息公开的通知》(济国资〔2018〕40号)和《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等的有关规定,就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购入围审计、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项目
二、项目情况: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审计、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主要用于集团公司及权属公司1年内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含土地、房地产、固定资产等)的需求(国家或公司另有规定及特殊需求的除外)。
三、包组划分:2个包
标的一:审计
标的二:资产评估
四、入围条件及基本要求
(一)会计事务所入围条件及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通过注册会计师协会上一年度年检,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并且没有下列情形:
(1)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2)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3)近3年内在承担企业有关审计业务中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市国资委警告;
(4)市国资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拥有10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不少于10人的专职从业人员。
3.熟悉被审计企业相关业务,有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实践案例者优先考虑。
4.在2017、2018年全国或山东省会计事务所排名中位于前200名者。
5.不得将业务分拆或分包。
6.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评估事务所入围条件及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通过资产评估师协会上一年度年检,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并且没有下列情形:
(1)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2)近3年内因评估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3)近3年内在承担国有企业相关评估业务中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被国资委警告;
(4)市国资委根据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资产评估工作的。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拥有10名以上执业注册评估师,和不少于10人的专职从业人员;
3.熟悉被评估企业相关业务,有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实践案例者优先考虑。
4. 在2017、2018年全国或山东省资产评估事务所排名中位于前200名者。
5.不得将业务分拆或分包。
6.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选聘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济宁市北湖新区奥体中路13号鸿顺大厦6楼61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事宜,只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北湖新区奥体中路13号鸿顺大厦613
联系人:李艳红
联系电话:0537-2370929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函/UploadFiles/files/%e9%99%84%e4%bb%b61.docx
附件2:资产评事务所估承诺函/UploadFiles/files/%e9%99%84%e4%bb%b62.docx
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8日